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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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日期:2026/6/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506

邮编:678400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德宏州**县****林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县****林场),占地面积约13017.65m2。项目拟租用现有闲置厂房炳进行改造,建设生产车间、3座烘干房、烘干木材仓库、待烘物料仓库、晾晒区、边角料及灰渣暂存区等。拟设置1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及木材烘干房,购置周边原木进行木板生产,同时收购周边企业生产的旋切板、木板进行烘干。项目建成后年产干木板7000m3,年产烘干木材6500m3。项目总投资180万,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3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厂房改造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木材加工产生的粉尘、燃烧废气、烘干废气;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生活垃圾、炉灰、布袋除尘灰、废布袋、废机油(包括废油桶)等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主要在厂房内进行,通过采取厂房内洒水降尘等方式降低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清洁如厕废水依托陇****加工厂现有化粪池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昼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公司;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断料区、带锯区、多片锯区、刨光区、砂光区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管,产生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废气收集管收集后汇入共用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5m排气筒(DA001)外排,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少量逸散粉尘经车间阻隔沉降至车间内。1#热动力燃烧机、2#热动力燃烧机燃烧过程中产生废气经各自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其中烟气黑度、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烘干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进料区、出料区及房顶散热口排出,呈无组织排放。厂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房设置为半封闭结构,运营期做好厂区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等措施。边角料暂存区、炉灰暂存区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进、出料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沟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设办公生活区及食堂,工作人员如厕依托陇****加工厂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管设软连接等隔声降噪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炉灰、布袋除尘灰收集后暂存至灰渣暂存区,委托周边农户清运做农家肥**利用。边角料、木屑、除尘灰收集并暂存至边角料暂存区,用于烘干机燃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旧**回收单位。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建设和管理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严格执行,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内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及四周墙裙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采用“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危险废物备用储存容器,避免废矿物油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初期雨水收集池、炉灰暂存区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其余生产区进行一般硬化处理,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避免危险废物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物质泄漏事故等。项目正式投运前,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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