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标准厂房项目21-22#土建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修改为:“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 劳务施工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2、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能力,应提交近三年(2023-2025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近三年(2023-2025)”。
3、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评标办法前附表2.1.4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资格与业绩修改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