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处小区直饮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60处小区直饮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柏工0557-****57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坦、汤少军176****7726、150****8621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 | ||
| 地址 | **省****经济开发区**北路8号(联合体牵头人);**市**区二环路西二段56号附10号(联合体成员);**市**区**街31号(联合体成员) | **省**市**市采桑镇行政街37号(联合体牵头人);**省贵**区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启迪贵安数字小镇3号楼(联合体成员) | ****开发区**大道东666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2.18%(约****26524.60元) | 93.66%(约****42420.20元) | 94.30%(约****76321.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 |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董长龙 | 管治均 | 郭孟飞 | |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 CS202****1204 | CS201****0144 | CS202****0521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乐美壮 | 韩丽丽 | 王波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
| 证书编号 | 皖134********03870 | 豫141********32880 | 湘144********00952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2.37 | 90.87 | 90.45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5日 | ||||
| 招标代理费 | 228752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路102号,**住建局7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8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