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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府采购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开发区道路养护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需求及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6年6 月16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反映,以便****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标书代写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020;联系人:黄远林
联系地址:**市**区桂雅路11号**商务大厦1903室
附件:****开发区道路养护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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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附件信息:
6.11采购文件-******开发区道路养护项目.pdf标书代写 (4.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