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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关于“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健全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保护激励和退出机制”的要求,根据《**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习活动评估工作。经传承人自查自评、各市(州)及相关省直单位审核评估、专家复核等程序,现将参加评估的494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至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寄时间为准)以书面形****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地址:**省**市**区金融城二期B区N1****旅游厅410室
邮编:55008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榴 0851-****5233
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2025年**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评估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