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后道车间及轻工楼空调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集团****公司**后道车间及轻工楼空调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6月10日9时30分,在****7楼评标室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集团****公司**后道车间及轻工楼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942149.84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利尔****公司 | 946956.7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49840.86 |
公示期: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公示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11日
****集团****公司**后道车间及轻工楼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集团****公司**后道车间及轻工楼空调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为笔误,现修改为6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以评标基准价D为评分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D的,得分为6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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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