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XJ-02合同段2#拌合站结构物拆除及回收和复垦项目补遗书01号
各报价人:
**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XJ-02合同段2#拌合站结构物拆除及回收和复垦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1、原询价文件强制性最低资格条件审查要求:“1.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8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或施工分包项目的类似业绩。”更改为“1.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80万元的钢结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分包项目的类似业绩。”
2、原询价文件强制性最低资格条件审查要求:“2.技术负责人1名:需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并在该项目不得兼职其他岗位。”更改为“2.技术负责人1名:需持有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明,并在该项目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注:此补遗书视同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询价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相关公告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地址:**省**市**区**路1588****广场C1栋11层1105室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82****5053、
****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