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场二期北区项目门窗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校场二期北区项目门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号:AZZF-NJXM-FB-ZB-007 方案编号:****(试))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一、包件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含税投标报价(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67.8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335.65 |
二、包件2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含税投标报价(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769.3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971.6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93.57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包件1:******公司:1)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该单位入库时间不足两年,不符合资质最低要求;3)项目负责人王萌未按要求提供**B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共1本,右上角未加盖“正本”章、“副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单条清单超限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价格 2)投标报价清单中单项清单不大于本包件单项清单限价”。综上******公司按废标处理。
**真****公司:1)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邱士超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间为2016年05月28日至2025年08月28日,评标委员会要求其进行澄清,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澄清:第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覆盖出生至投标截止期的时间段,二维码查询显示“该证明已超过有效期限”,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 5 的规定;第二违反“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综上按废标处理。
****集团有限公司:1)提供的业绩1无法确定门窗工程总额,评标委员会要求其进行澄清,经澄清回复,其提供的门窗部分清单合同额未达到本次招标的70%;业绩2玻璃幕墙判定属类似累计但无法判定合同额是否未达到本次招标的70%;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 3 的规定,综上按废标处理。
包件2:******公司:1)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该单位入库时间不足两年,不符合资质最低要求;3)项目负责人王萌未按要求提供**B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共1本,右上角未加盖“正本”章、“副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单条清单超限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价格 2)投标报价清单中单项清单不大于本包件单项清单限价”。综上******公司按废标处理。
**真****公司:1)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邱士超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间为2016年05月28日至2025年08月28日,评标委员会要求其进行澄清,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澄清:第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覆盖出生至投标截止期的时间段,二维码查询显示“该证明已超过有效期限”,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 5 的规定;第二违反“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综上按废标处理。
****集团有限公司:1)提供的业绩1无法确定门窗工程总额,评标委员会要求其进行澄清,经澄清回复,其提供的门窗部分清单合同额未达到本次招标的70%;业绩2玻璃幕墙判定属类似累计但无法判定合同额是否未达到本次招标的70%;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 3 的规定,综上按废标处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sra.****.cn)方案编号:****(试)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2026门窗工程门窗工程年6月11日11:30时至2026年6月14日12:00时)内提出,异议材料送达******大校场二期北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申明,联系电话:188****1569
联系地址:**市**区红花街道**大校场二期北区项目经理部
信箱地址:****@qq.com。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日期:2026年6月11日
| 1 | 11.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1707.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