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方便患者、****医院职工日常出行,规范院内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家具备资质和实力的电动车充电服务商,进驻我院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服务。本次引进采用现场竞价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项目名称:****医院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医院院内
服务对象:就诊患者、****医院全体职工
服务内容:负责院内指定区域的电动车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安全防控等一体化服务。
服务期限:五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报名参与本次引进的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信誉优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平台系统:拥有自主研发或合法授权的智能化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具备实时监控、数据分析、远程控制、故障报警等功能;
支付方式:支持主流移动支付方式(如微信支付、支付宝、刷卡等),结算体系安全、便捷;
设备标准:所提供的充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GB/T 18487、GB/T 27930等),具备过流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充满自停、异常断电等多重安全防护功能;
运维团队:具备专业的运维服务团队,承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除外)。
安全责任:服务商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承担充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消防责任:服务商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保留完整记录,并接受院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充电收费标准:依据《**省发展改革****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469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医院各项管理规定,****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及消防安全。
电费标准:按供电局规定的直供电价格执行,暂定为0.62元/度。
场地服务费报价:服务商在电费基础上,按“元/度”形式报出充电场地服务费单价。
1.报价不得低于0.05元/度;
2.报价高者优先中标;
中标单价= 电费(0.62元/度)+ 中选服务商所报场地服务费(元/度)。
3、中标服务商所产生的费****医院账户。
报名截止及现场竞价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时整。(如现场报名不足3家竞价时间另行挂网公告)
****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亲自报名);
4)“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截图;
5)充电设备及运营管理平台的介绍资料(含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服务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6)《充电服务报价单》(单独密封装订,加盖公章,见附件模板)。
****小组,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技术方案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现场竞价环节。
5.服务商现场提交密封报价单;在满足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以充电场地服务费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小组通过现场二次竞价确定中标人。
联系人:李晔
联系电话:133****8277
监督电话:0796-****803
我方自愿参与贵院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的现场竞价,并就充电充电场地服务费作出如下报价:
电费标准:按贵院规定的0.62元/度执行;
充电场地服务费报价:[填写金额]元/度(大写:人民币[填写大写金额]元整);
充电收费标准:依据《**省发展改革****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469号)
承诺:本报价真实有效,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此报价与贵院签订合同并履约。
报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2026年月日
本通告最终解****人民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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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