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套卡钳及350万套支架喷漆房治理设施升级项目

审批
河北-保定-满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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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11

项目名称 ****年产350万套卡钳及350万套支架喷漆房治理设施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方上村西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060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傅长娟
联系人 景涛 联系电话 156****2926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原有废气治理设施为 UV 光氧净化设备,用于厂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处理。依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和《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 号)的相关规定,UV 光氧工艺治理效果波动大,运行过程易产生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政策层面已明确不宜作为 VOCs 主流治理设施单独使用,属于落后低效治理技术。 本次将原 UV 光氧净化设施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该治理工艺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技术要求,也是生态环境部及行业内推荐使用的 VOCs 治理可行技术。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吸附能力强、处理效果稳定,无臭氧等二次污染产生,可长期保障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本次设施改造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废气收集方式、排污口位置及废气排放总量,仅优化废气末端治理工艺。改造完成后,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环保管理要求规范运行治理设施,建立活性炭更换、运维台账,对产生的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规范贮存、转运及处置,确保各项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采取水帘捕集 干式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排放至大气环境
承诺:**** 傅长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傅长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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