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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5MACYF33W00 | 建设单位法人:宋科强 |
| 宋科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镇生物医药产业园B区2号一号厂房 |
| **省孚诺泰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8-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62-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8.276944 纬度: 25.310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6 |
| 泉永环评〔2024〕表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5MACYF33W00001Z |
| 2025-1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5MACYF33W0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5MACYF33W00 | 验收监测单位:泉****公司 |
| ****0503MADKW6JF39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2025-11-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6497.html |
| 从事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主要生产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与环评性质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从事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生产,年生产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5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30万个,不会超过环评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滚塑设备、注塑设备尚未投入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吹塑成型(滚塑成型)-表面处理-搅拌-缠绕加固-固化(直接加热)-注塑成型-成品包装-产品测试; 边角料-破碎-吹塑(滚塑) | 实际建设情况:吹塑成型-表面处理-搅拌-缠绕加固-固化(间接加热)-成品包装-产品测试; 边角料-破碎-吹塑(滚塑) |
|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滚塑设备、注塑设备尚未投入生产; 环评的固化工序采用的间接加热方式改为直接加热方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后续根据此次实际变动情况,编写了《**省孚诺泰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项目加热方式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并通过了专家论证,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污染防治。冷却用水、水压测试用水均应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处理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注塑、滚塑、吹塑、搅拌、缠绕加固、固化等工序的有机废气应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应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应严格控制原辅材料使用管理,采取有效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生产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报告表》提出的控制标准及要求,其中,注塑、滚塑、吹塑、搅拌、缠绕加固、固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及厂界、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相关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及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表1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限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内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共设置两个循环水池,冷却塔循环水池设置于厂房西侧位置,水压测试循环水池设置于厂房东侧位置,生产过程中冷却塔废水与水压测试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本项目固化阶段加热方式由间接加热变更为直接加热,加热方式变更后,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无法分开进行收集,故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设置1根高15m排气筒(DA001),用于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收集排放,加热方式变更后项目编制《**省孚诺泰水处理装置用复合材料罐项目加热方式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并通过专家组论证,见附件2;根据重大变动分析与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项目有机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机废气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本次噪声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本项目根据固体废物性质进行分类,属于一般固废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属于危险废物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续委托****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告表》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SO2≤0.0857t/a、NOx≤0.3427t/a,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根据1.2倍削减替代要求,从**县第二批有机废气削减量中调剂出1.82676t/a为该项目新增VOCs削减替代来源,该项目新增VOCs排放总量控制在1.5223吨/年以内;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自然**、安全、消防、城管、住建、卫生等职能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相应规范制定危险废物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办理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设置匹配的事故应急池,配备应急设施器材,做好区域风险应急联动工作,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通过****交易中心平台购买SO2、NOx排污权指标,并取得排污权交易凭证; 项目已按要求办理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并设置匹配的应急水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576 | 0 | 0 | 0 | 0.058 | 0.058 |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024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360 | 0 | 0 | 0 | 9360 | 936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83 | 0 | 0 | 0 | 0.183 | 0.183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出口COD浓度为347mg/L,BOD5浓度为129mg/L,SS浓度为203mg/L,氨氮浓度为43mg/L,动植物油浓度为2.465mg/L,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 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约为41.8%、39.8%,对臭气浓度的处理效率约为52.1%、57.3%;排气筒DA001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出口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
|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底座减振 |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3dB、58dB,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3dB、58dB;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7dB、56dB,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1dB、50dB;西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dB、57dB,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0dB、51dB;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0dB、56dB,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9dB、51dB,项目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本项目根据固体废物性质进行分类,属于一般固废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属于危险废物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后续委托****进行处置。 |
| 1 | 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自然**、安全、消防、城管、住建、卫生等职能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相应规范制定危险废物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办理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设置匹配的事故应急池,配备应急设施器材,做好区域风险应急联动工作,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项目已按要求办理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并设置匹配的应急水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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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