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MVR绿色精制盐智能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县马踏镇盛丰街74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四维****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项目占地60余亩,在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智能优化升级改造,改扩建厂房约32500平方米,淘汰现有蒸发罐、加热室、循环泵、混合冷凝器、离心机、沸腾床、鼓引风机、40吨/h天然气锅炉、3000KW汽轮机发电机、洗盐器、沉盐器、排盐泵、洗盐泵、冷凝水泵、淘洗卤泵、密封水泵等老旧设备60余台套;项目主要采用MVR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和石膏晶种防垢法等先进绿色环保工艺,购置智能蒸汽压缩机、全自动离心机、大流量循环泵、全自控蒸发器等智能化高端设备60余台/套,改造完成后可年产60万吨高品质食用盐。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采取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沸腾床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用安装低氮燃烧器,通过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营期废水:项目蒸汽冷凝水,经回收水池暂存后返回矿山作采卤用水;锅炉蒸汽加热冷凝废水用于车间、地面冲洗和湿式除尘使用;洗盐废水返回MVR系统回收盐分,不外排;湿式水膜除尘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设备、车间清洗废水及石膏母液全部回收至回收水池泵至采卤区注井采卤,不外排;冷却水经水池暂存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站。
营期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车间封闭等措施减少噪声扰民。
运营期固体废物:废试剂瓶、检验废液、废矿物、废矿物油桶和废弃含油抹布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盐尘和盐泥收集后作原料回用于生产;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年产60万吨MVA绿色精制盐智能化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8.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9.****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0.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337,****955
通讯地址:**县研城街道**街12号
邮政编码:6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