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南艳湖畔(御湖观邸)小区亮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艳湖畔(御湖观邸)小区亮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
开标日期:2026年6月11日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松谷路 396 ****酒店 2-2506 室
投标报价:大写:百分之捌拾捌点肆(小写:88.40%)
质 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公告期限:2026年6月11日到2026年6月15日。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投标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
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
地 址:****开发区习友路与**路******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联 系 人:王丹丹、刘璋
电 话:183****8813、177****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