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氏新材料总部及胶粘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审批
安徽-合肥-合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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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徽氏新材料总部及****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徽氏新材料总部及****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示时间: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徽氏新材料总部及****基地项目
**省**市****开发区
****
****研究院****公司
选址位于合****开发区明珠大道与大**路交叉路口西南侧,规划建筑面积约50000m2,**2个生产厂房,配套建设废气治理、一般固废库(面积20m2)、危废库(面积227m2)、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350m3)、2座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分别为210m3和400m3)等环保设施以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功能性涂层制品5000万m2的生产能力。
(一)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初期雨水由2座初期雨水池分区收集,初期雨水池出口设置截止阀,水质检测达标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合****处理厂深度处理,水质检测不达标时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合****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污染物排放执行合****处理厂接管限值。 (二)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量。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配胶废气、涂布废气、烘干废气、清洗废气、溶剂回收不凝废气、RTO焚烧废气、危废库废气、罐区呼吸气、研发中心有机废气。配胶废气、清洗废气、涂布废气经“集气罩+区域密闭负压”收集,溶剂回收不凝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再经“沸石转轮浓缩”后,汇同“装置内管道+进口密闭负压”收集的烘干废气一起进入RTO处理;RTO采用低氮燃烧技术,RTO焚烧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以上废气达标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经封闭负压收集的危废库废气和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罐区呼吸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研发中心有机废气经通26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灶头上方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运营期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苯系物、二甲苯、异丙醇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甲苯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二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胶带、实验清洗废水、废手套及擦拭纸、溶剂回收残渣/液、废管道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外运处置;废导热油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不暂存;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对危废库、生产车间、围堰区、事故应急池、甲类仓库、溶剂运输管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按要求布设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土壤状况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按照《报告书》要求的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八)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不相容的建设项目。 (九)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0551-****7078
****@qq.com**市**区东流路100****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