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30万t/a改扩建项目

审批
甘肃-白银-平川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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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38010XH牛斌
**炎**省**市**区
**省**市**区黄峤乡玉湾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30万t/a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B0690-B0690-其他煤炭采选
**省**市**区 黄峤乡玉湾村
经度:105.****62593 纬度: 36.652411****生态环境厅
2021-07-06
甘环审发〔2021〕28号****
2025-12-1510700.81
996.1****
916********38010XH****
916********38010XH******公司
****0100MA71WF4F422025-10-30
2026-04-302026-05-29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工程改扩建工程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0万t/a30万t/a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煤工艺: 本次设计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双滚筒采煤机采煤,利用采煤机螺旋滚筒与工作面运输机配合装煤,顶煤利用地压破煤,依靠自重放煤,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运煤。 生产系统工艺: 井下原煤经主井筒用大倾角胶带输送机→井口煤仓→上仓 胶带输送机经栈桥到筛选楼→原煤螺旋筛分机。采煤工艺: 本次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双滚筒采煤机采煤,利用采煤机螺旋滚筒与工作面运输机配合装煤,顶煤利用地压破煤,依靠自重放煤,可弯曲刮板输送机运煤。 生产系统工艺: 井下原煤经主井筒用大倾角胶带输送机→井口煤仓→上仓胶带输送机运输至煤仓。
根据该矿对市场调研情况,矿方计划仍利用矿井已有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煤走廊及筛分工程不再建设。本项目矿井设计产能及实际产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主副井****处理站、****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绿化和泼洒降尘;矿井水经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及产品用水标准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地面堆场洒水降尘,多余部分经**中水输水管线输送至******公司****公司洗煤用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必须按《报告书》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拆除现有燃煤锅炉,安装生物质燃料锅炉,锅炉烟气经处理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制定的关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施工材料、土石方堆放点和设备运输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防尘和围挡遮盖等措施。建设煤炭输送、转载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及廊道喷淋设施,建设封闭式储煤棚、矸石中转棚、临时贮土棚、装车仓,装卸过程采取酒水降尘措施,防止粉尘污染;筛分粉尘经收集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处置和**化利用措施:施工期掘进石、煤巷矸石用于地表塌陷区治理和风井工业场地平整;运营期煤矸石经矸石中转仓暂存后,外运至****公司生产建筑材料。蓄水池开挖产生的弃土暂存于临时贮土棚内,用于运营期黄泥灌浆系统用土。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和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得私自处置。 (四)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工序和时间,夜间严禁车辆运输物料,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声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闭矿恢复措施,拆除地表构筑物,对所有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复垦。(一)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一体化反应器+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超滤+回用水池,处理规模为750m3/d,处理后矿井废水达标后回用不外排;验收调查阶段,矿井排水量经处理后不能满足矿井的生产用水量的需求。受此条件限制,矿井水无法对外供应,原计划向白****公司供水的相关输水管线未建设。因此,该输水管线相关内容不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拆除燃煤锅炉并安装生物质锅炉。后续企业若自行监测中出现达标不稳定的情况,需更换为布袋除尘。项目已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采用洒水防尘和围挡遮盖等措施。项目原煤出井后未建设筛分楼,直接运输至煤棚暂存后外售。项目已建设封闭式煤棚、矸石中转棚、临时贮土棚等,采用喷雾洒水措施,各转载点喷雾降尘。矿方计划仍利用矿井已有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煤走廊及筛分工程不再建设。 (三)固体废物处置和**化利用措施:施工期掘进石、煤巷矸石用于地表塌陷区治理和风井工业场地平整;运营期煤矸石经矸石中转仓暂存后,外运至****公司生产建筑材料。蓄水池开挖产生的弃土暂存于临时贮土棚内,用于运营期黄泥灌浆系统用土。已配备生活垃圾箱、垃圾桶,配备垃圾清运车1辆,及时将**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用于生产过程危废暂存并定期委托****处理。 (四)噪声治理措施:已安装设备减振降噪措施,车间统一安装隔声门窗。通风机配套有消声器,设备基础减振;空压机封闭车间隔声,安装消声器,设备基础减振;锅炉房安装隔声门窗、通风消声器,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五)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矿山目前按照“边开采、边生态恢复”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待落实,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闭矿恢复措施,拆除地表构筑物,对所有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复垦。
原煤筛分系统未建设:根据该矿对市场调研情况,矿方计划仍利用矿井已有地面生产系统,地面运煤走廊及筛分工程不再建设。本项目矿井设计产能及实际产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处理工艺变化:实际建设增加了“格栅+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作为超滤的前置保护措施,活性炭能有效吸附溶解性有机物,降低超滤膜的污堵风险。实际将分散的“沉淀反应+斜板沉淀”整合为“混凝沉淀一体化反应器”,核心处理单元(混凝沉淀+超滤)未发生本质改变,且一体化设备更利于运行维护。项目矿井水处理规模未变化,且增加了深度过滤环节,实际出水水质更有保障,优于原设计,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化合理。生活污水站实际采用A/O改良工艺。水解酸化段能将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提高后续生化的降解效率。项目采用一体化地埋式设备(厌氧+接触氧化)占地面积小、运维简便,符合实际需求。工艺优化后,COD、氨氮等指标的去除率更有保障,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并未因工艺变更而增加。****处理站规模未变,处理能力未减弱,未导致新增污染或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化合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搬迁工作。塌陷范围内受影响居民未完成整体搬迁时,项目不得运行生产。本项目井田原为红会一矿的一部分,****发改局出具的说明:“****地处我区黄峤镇,****公司红会一矿拟计划对南翼井田牛拜村地下煤炭**进行开采,需要对黄峤镇牛拜村二社进行整体搬迁,目前搬迁项目已列入我区移民搬迁计划,计划于2021年至2023年实施搬迁项目”。 ****政府2022年2月14日发布的《****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答复的函》,区政府已编制《黄峤镇牛拜村二社搬**置方案》,新址选定****社区。目前搬迁点旧房已全部拆除,项目计划于2020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2022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区黄峤镇采煤沉陷区****人民政府统筹,****发改局牵头,相关乡镇负责落地执行。目前,该搬迁计划已按既定计划顺利完成。本项目正在调试运行,待通过竣工验收后可正式运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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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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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矿井废水处理后中水回用与矿井生产系统是中水水质指标应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的水质要求,同时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 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一体化反应器+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超滤+回用水池,处理规模为750m3/d,处理后矿井废水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处理站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矿井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的水质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
2 ****处理站 项目****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曝气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25m3/d)。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指标均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置密闭筛分、运输系统、储存系统,配套布袋收尘器处理原煤筛分、装卸粉尘;井下原煤开采、运输、转载过程中粉尘:采用喷雾器喷水抑尘;运输扬尘:路面硬化+洒水降尘;灌浆站临时堆土棚:密闭+洒水降尘。 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设置密闭储存系统,配套喷雾洒水装置;井下原煤开采、运输、转载过程中粉尘:采用喷雾器喷水抑尘;运输扬尘:路面硬化+洒水降尘;灌浆站临时堆土棚:密闭+洒水降尘。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工业场地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 锅炉废气:配套布袋收尘设施。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 锅炉废气:已拆除原有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配套水浴除尘设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措施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后续企业若自行监测中出现达标不稳定的情况,需更换为布袋除尘。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锅炉房烟囱排气筒DA001、烟囱排气筒DA002出口颗粒物、二氧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煤锅炉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震、消声措施。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已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 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业场区内设施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已对工业场区内设施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掘进石、煤巷矸石用于地表塌陷区治理和风井工业场地平整;运营期煤矸石经矸石中转仓暂存后,外运至****公司生产建筑材料。蓄水池开挖产生的弃土暂存于临时贮土棚内,用于运营期黄泥灌浆系统用土。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和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得私自处置。 施工期掘进石、煤巷矸石用于地表塌陷区治理和风井工业场地平整;运营期煤矸石经矸石中转仓暂存后,外运至****公司生产建筑材料。蓄水池开挖产生的弃土暂存于临时贮土棚内,用于运营期黄泥灌浆系统用土。 已配备生活垃圾箱、垃圾桶,配备垃圾清运车1辆,及时将**生活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用于生产过程危废暂存并定期委托****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闭矿恢复措施,拆除地表构筑物,对所有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复垦。 矿山目前按照“边开采、边生态恢复”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待落实,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闭矿恢复措施,拆除地表构筑物,对所有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复垦。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公司年产60万t煤炭洗选加工清洗利用项目实施,****煤矿****煤厂3.25km输水管线验收调查阶段,矿井排水量经处理后不能满足矿井的生产用水量的需求,不足部分由工业场地生活水池补充,无法向******公司供应。受此条件限制,矿井水无法对外供应,原计划向白****公司供水的相关输水管线未建设。因此,该输水管线相关内容不纳入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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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落实搬迁工作。塌陷范围内受影响居民未完成整体搬迁时,项目不得运行生产。本项目井田原为红会一矿的一部分,****发改局出具的说明:“****地处我区黄峤镇,****公司红会一矿拟计划对南翼井田牛拜村地下煤炭**进行开采,需要对黄峤镇牛拜村二社进行整体搬迁,目前搬迁项目已列入我区移民搬迁计划,计划于2021年至2023年实施搬迁项目”。 ****政府2022年2月14日发布的《****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答复的函》,区政府已编制《黄峤镇牛拜村二社搬**置方案》,新址选定****社区。目前搬迁点旧房已全部拆除,项目计划于2020年7月全面开工建设,2022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区黄峤镇采煤沉陷区****人民政府统筹,****发改局牵头,相关乡镇负责落地执行。目前,该搬迁计划已按既定计划顺利完成。本项目正在调试运行,待通过竣工验收后可正式运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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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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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闭矿恢复措施,拆除地表构筑物,对所有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复垦。矿山目前按照“边开采、边生态恢复”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待落实,矿山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闭矿恢复措施,拆除地表构筑物,对所有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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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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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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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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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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