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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11日至06月17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梁巧裕。
公示期间受理单位:****卫生健康局医政与药政科,联系电话:****531,传真:****537。
****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