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聘请律师代理张兰玉等17笔****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的案件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聘请律师代理张兰玉等17笔****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的案件项目(二次)
1.2 磋商内容及范围:聘请律师代理张兰玉等17笔(贷款本金余额2123.23万元)****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的案件的清收(含恢复执行立案、参与分配、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相关事宜以及案件代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咨询。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1.4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2、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6年6月9日
评审地点:**市**区**东路21****广场B区1805室
3、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含增值税):
3个月(含)内完成单笔执行立案(以出具执行案号为准)的代理费用4750.00元/件;
180日(含)内处置抵质押物实现回收的风险代理费率6%;
180日(含)内处置非抵质押物实现回收的风险代理费率7.2%;
180日外处置抵质押物实现回收的风险代理费率5.5%;
180日外处置非抵质押物实现回收的风险代理费率6.5%。
4、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5、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6、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凤仪路6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159****694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东路21****广场B区1806室
项目负责人:万雪桢、杨帅鑫、崔钟文、祖傲松
联系电话:180****7459
电子邮箱:****@189.cn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