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安县社保共富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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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县社保共富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726500(元) **** **市**区长河街道**路1785号网新**大厦4幢2101-6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社保共富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县社保共富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包括原始数据库迁移整合、应用系统功能适配改造、系统融合集成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签订后4 个月内完成 系 统设计、开发、测试;投入试运行 符合项目采购及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巧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威,洪斌伟,郑名田,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总报价应含采购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引》(浙招协〔2026〕15号)的收费标准计取。专家评审费按《淳财监督〔2020〕623号》规定的标准由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千岛湖镇环**路3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巧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1324

质疑联系人:蒋发英

质疑联系方式:139****0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千岛湖镇环**路369号六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556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4245

3.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0218

附件信息: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11
中标通知
关于淳安县社保共富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当前信息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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