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1 00:00
**市**区四甲****加工中心项目地块部分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电子招标 智能评标)
**市**区四甲****加工中心项目地块部分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四甲****加工中心项目地块,位于S222和沛合路交界口;
2、拆除规模:涉及旧房面积为2500平方米,拆除范围内地上房屋(含地基基础)、地下附属设施、硬化场地等。实际拆除旧房面积根据现场实际为准,具体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确定,总价包干不做调整;
3、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进度,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天内完成拆除、清运等一切事宜;
4、质量标准:清除房屋上部建筑及地下基础,场地平整,无残留物等;
二、标段划分:
| 标段划分内容 |
招标范围 |
净残值底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 一 |
**市**区四甲****加工中心项目地块部分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
3.75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
三、投标单位应该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3.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单位须另行拟派专职安全员1名,该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C证。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9、请投标人登录**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http://xe.****.cn/)-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再进行登录、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标证通办理指南:**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及限额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标证通”办理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服务指南-办事指南;该项目为新系统如有系统操作问****公司:0512-****8106。
注意:标证通ca证书申领审批需要时间,请投标单位在第一时间进行申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账号登陆—立即注册(注册后完善企业信息并提交审核)、同时下载绑定标证通(具体操作详见交易服务-CA互认-帮助中心【新点标证通】操作手册等),再进行登录、报名,报名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备注:已经在**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注册并绑定标证通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供应商入口进行报名,未备案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23日09时30分,电子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系统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区限额以下公共**智慧交易及一体化监管平台(http://xe.****.cn/)”网上。
八、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 |
**** |
| 地 址: |
**市**区四甲镇 |
地 址: |
**市**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 |
| 联系人: |
施女士 |
联系人: |
黄女士 |
| 电话: |
151****0700 |
电 话: |
133****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