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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93MA7BQQKH9X | 建设单位法人:刘云峰 |
| 李盼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工园区 |
| ****园区工业大街15号 |
| ****年产1000吨BPDA扩产技改及年产1000吨ODPA**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工园区 ****工园区 |
| 经度:114.690833 纬度: 37.973333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04 |
| 石行审环批〔202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93MA7BQQKH9X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266.82 |
| 2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93MA7BQQKH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199876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格林****公司 |
| ****0108MA0EF35NXD,****0203MA1MQWY71X | 竣工时间:2026-02-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验收公示网站 https://www.****.com/content/108182.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没有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扩建500吨BPDA、1000吨ODPA,并副产4158.86t/a氯化钠、0.584t/a二氯化钯、1423.03t/a25%醋酸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规模为扩建500吨BPDA、1000吨ODPA,并副产4158.86t/a氯化钠、0.584t/a二氯化钯、1423.03t/a25%醋酸钠 |
| 没有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BPDA生产主要包括中间体制备(偶联反应)、BPTA酸析反应、离心分离、精制、烘干、高温无水化、催化剂回收等工序。ODPA生产主要包括中间体OPTA的制备、OPTA精制及ODPA制备、产品ODPA制备。 | 实际建设情况:BPDA生产主要包括中间体制备(偶联反应)、BPTA酸析反应、离心分离、精制、烘干、高温无水化、催化剂回收等工序。ODPA生产主要包括中间体OPTA的制备、OPTA精制及ODPA制备、产品ODPA制备。 |
| 没有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BPD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或除尘滤筒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二氯化钯工艺废气(除二氯化钯焙烧炉烟气、焙烧废气及赶硝反应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钠工艺废气、****处理站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冷凝器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仓库、危废库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ODP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除尘和酸吸收预处理后,引至1套本次新增碱吸收+水吸收+气液分离+多效过滤+沸石转轮处理后,处理后与其他废气合并后经新增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8)排放;新增沸石转轮解析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1套“RTO”焚烧处置后,依托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二氯化钯赶硝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5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与ODPA生产中的偶联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经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BPD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3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ODP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5)排放。二氯化钯焙烧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与二氯化钯焙烧废气共同经管道引至现有1套“二燃室+旋风除尘器+急冷塔+除湿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洗”设施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DA006)。沸石转轮吸附后废气,经新增1根30m排气筒(DA008)排放。 废水:本次项目建成后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次改扩建项目完成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各产品工艺生产废水、废气治理碱吸收水吸收废水、新增ODPA生产线单独处理N2O3碱洗排水、新增ODPA生产线预处理一甲胺酸洗排水、地面冲洗水、罐体清洗水、急冷塔排水以及水环真空泵排水,清净下水包括纯水制备排水、循环水排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后,与清净下水合****园区污水处理站。 部分工艺废水首先经过微电解预处理后,由于ODPA生产线单独处理N2O3碱洗排水中含有大量硝酸钠,ODPA生产线预处理一甲胺酸洗排水中含有大量一甲胺盐酸盐,故需要将新增ODPA生产线单独处理N2O3碱洗排水和新增ODPA生产线预处理一甲胺酸洗排水蒸盐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进行后续生化处理,蒸盐预处理生产的釜残作为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建有1座处理能力为50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微电解)+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池+芬顿”处理工艺。 清净下水包括纯水制备排水、循环水排水,****处理站**池,与处理后****园区管网进入**高新区****公司进一步处理。 噪声:本次项目建成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各类反应釜、过滤器、风机及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合理布局等。 固废:本次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纯水制备设施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本次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除尘滤芯、废除尘滤袋、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废料、废滤布、废树脂、釜残、精制废活性炭、废水蒸盐预处理产生的废渣、干燥脱水滤饼、废导热油和废沸石转轮,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BPDA和ODPA生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氯化钯焙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全部返回焙烧炉再回收,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BPD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或除尘滤筒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二氯化钯工艺废气(除二氯化钯焙烧炉烟气、焙烧废气及赶硝反应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钠工艺废气、****处理站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冷凝器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仓库、危废库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ODP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除尘和酸吸收预处理后,引至1套本次新增碱吸收+水吸收+气液分离+多效过滤+沸石转轮处理后,处理后与其他废气合并后经新增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8)排放;新增沸石转轮解析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1套“RTO”焚烧处置后,依托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二氯化钯赶硝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5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与ODPA生产中的偶联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经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BPD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3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ODP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5)排放。二氯化钯焙烧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与二氯化钯焙烧废气共同经管道引至现有1套“二燃室+旋风除尘器+急冷塔+除湿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洗”设施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DA006)。沸石转轮吸附后废气,经新增1根30m排气筒(DA008)排放。 废水:本次项目建成后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次改扩建项目完成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各产品工艺生产废水、废气治理碱吸收水吸收废水、新增ODPA生产线单独处理N2O3碱洗排水、新增ODPA生产线预处理一甲胺酸洗排水、地面冲洗水、罐体清洗水、急冷塔排水以及水环真空泵排水,清净下水包括纯水制备排水、循环水排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处理站处理后,与清净下水合****园区污水处理站。 部分工艺废水首先经过微电解预处理后,由于ODPA生产线单独处理N2O3碱洗排水中含有大量硝酸钠,ODPA生产线预处理一甲胺酸洗排水中含有大量一甲胺盐酸盐,故需要将新增ODPA生产线单独处理N2O3碱洗排水和新增ODPA生产线预处理一甲胺酸洗排水蒸盐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进行后续生化处理,蒸盐预处理生产的釜残作为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建有1座处理能力为50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微电解)+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池+芬顿”处理工艺。 清净下水包括纯水制备排水、循环水排水,****处理站**池,与处理后****园区管网进入**高新区****公司进一步处理。 噪声:本次项目建成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各类反应釜、过滤器、风机及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合理布局等。 固废:本次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纯水制备设施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本次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除尘滤芯、废除尘滤袋、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废料、废滤布、废树脂、釜残、精制废活性炭、废水蒸盐预处理产生的废渣、干燥脱水滤饼、废导热油和废沸石转轮,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BPDA和ODPA生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氯化钯焙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全部返回焙烧炉再回收,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
| 没有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收集方式:环评批复离心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收集方式:实际建设离心机废气采用密闭空间收集 |
| 实际建设完成后废气量比原先环评设计废气量相应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3.9726 | 0 | 0 | 0 | 23.973 | 23.973 | |
| 23.74 | 32.363 | 71.918 | 23.74 | 0 | 32.363 | 8.623 | |
| 0.56 | 0.245 | 4.794 | 0.56 | 0 | 0.245 | -0.315 | |
| 0.143 | 0.374 | 0 | 0.143 | 0 | 0.374 | 0.231 | |
| 2.431 | 5.137 | 0 | 2.431 | 0 | 5.137 | 2.706 | |
| 0 | 0 | 85068.271 | 0 | 0 | 0 | 0 | / |
| 0.038 | 0.04 | 2.936 | 0.038 | 0 | 0.04 | 0.002 | / |
| 0.539 | 0.438 | 6.6467 | 0.539 | 0 | 0.438 | -0.101 | / |
| 1.273 | 2.431 | 2.5452 | 1.273 | 0 | 2.431 | 1.158 | / |
| 11.925 | 6.213 | 115.738 | 11.925 | 0 | 6.213 | -5.712 | / |
| 1 | 预处理(微电解)+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池+芬顿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表4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高新区****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预处理(微电解)+水解酸化+两级A/O生化池+芬顿 | 经检测,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范围值为7.1-7.3(无量纲)、悬浮物日均值为32mg/L、氨氮日均值为1.02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128—13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为37.6—39.0mg/L、总氮日均值为6.32—6.54mg/L、总磷日均值为0.84mg/L、AOX0.182-0.204 mg/L、石油类0.15—0.16mg/L,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高新区****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BPD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或除尘滤筒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二氯化钯工艺废气(除二氯化钯焙烧炉烟气、焙烧废气及赶硝反应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颗粒物、甲醇、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6排放限值,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BPD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或除尘滤筒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二氯化钯工艺废气(除二氯化钯焙烧炉烟气、焙烧废气及赶硝反应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1)排放 | DA001(BPDA 工艺、二氯化钯工艺(除焙烧和赶硝反应废气)排放口)出口氨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0.05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1995(无量纲),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1.7—1.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5.34—6.42mg/m3、去除效率82.9%—84.7%,甲醇未检出,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值0.44—0.47mg/m3。 DA001出口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颗粒物、甲醇、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6标准,臭气浓度、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
| 2 | 氯化钠工艺废气、****处理站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冷凝器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仓库、危废库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颗粒物、甲醇、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6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氯化钠工艺废气、****处理站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冷凝器预处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仓库、危废库废气共同引至1套“碱洗+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BPDA 工艺、氯化钠工艺、干燥废气、污水处理站、罐区、仓库、危废库废气排放口)出口氨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0.051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0.0098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691(无量纲),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2.0—2.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7.11—8.31mg/m3、去除效率82.0%—83.9%,甲醇未检出,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值0.25—0.27mg/m3。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颗粒物、甲醇、HC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6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
| 3 | ODP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除尘和酸吸收预处理后,引至1套本次新增碱吸收+水吸收+气液分离+多效过滤+沸石转轮处理后,处理后与其他废气合并后经新增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8)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HCl、甲醇、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ODPA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相应工序冷凝器、除尘和酸吸收预处理后,引至1套本次新增碱吸收+水吸收+气液分离+多效过滤+沸石转轮处理后,处理后与其他废气合并后经新增30m高排气筒排放(DA008)排放 | DA008(ODPA与BPDA共线生产工艺废气排放口)出口氨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0.05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2290(无量纲),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5.2—5.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3.5—6.42mg/m3、去除效率82.0%—83.9%,甲醇未检出,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值0.53—0.54mg/m3。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HCl、甲醇、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
| 4 | 新增沸石转轮解析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1套“RTO”焚烧处置后,依托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3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HCl、甲醇、颗粒物、二噁英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新增沸石转轮解析的高浓度有机废气进入1套“RTO”焚烧处置后,依托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3(RTO烟气排放口)出口氨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0.05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1995(无量纲),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1.9—2.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值18—2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9.71—14.8mg/m3、去除效率82.9%—84.7%,甲醇未检出,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值0.60—0.68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平均值0.032-0.059ngTEQ/Nm3。 DA003(RTO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颗粒物、甲醇、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6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 | |
| 5 | 二氯化钯赶硝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5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与ODPA生产中的偶联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经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 | 二氯化钯赶硝反应废气、偶联反应废气中HCl、NOX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 | 二氯化钯赶硝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5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与ODPA生产中的偶联反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碱吸收”设施处理后,经现有1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 | DA004(二氯化钯王水配置废气、赶硝反应废气、ODPA偶联反应废气排放口)出口氮氧化物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3.26—4.29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值0.38mg/m3。DA004(二氯化钯王水配置废气、赶硝反应废气、ODPA偶联反应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标准。 | |
| 6 | BPD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3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ODP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5)排放 | ODPA造粒和包装废气(与100t/aBPDA共线)中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 | BPD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3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ODPA造粒和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1套3级“袋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30m排气筒(DA005)排放 | DA005(BPDA造粒、包装废气、ODPA造粒、包装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4.7mg/m3。 DA005(BPDA造粒、包装废气、ODPA造粒、包装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 5 标准。 | |
| 7 | 二氯化钯焙烧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与二氯化钯焙烧废气共同经管道引至现有1套“二燃室+旋风除尘器+急冷塔+除湿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洗”设施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DA006)。 | 二氯化钯焙烧炉烟气和焙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HCl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CO、二噁英类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限值要求。 | 二氯化钯焙烧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与二氯化钯焙烧废气共同经管道引至现有1套“二燃室+旋风除尘器+急冷塔+除湿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洗”设施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DA006)。 | DA006(二氯化钯焙烧废气和天然气焙烧炉烟气排放口)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4.8—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平均值3.71—4.57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值0.50—0.51mg/m3,一氧化碳未检出,二噁英排放浓度平均值0.015-0.018ngTEQ/Nm3。 DA006(二氯化钯焙烧废气和天然气焙烧炉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的排放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标准,一氧化碳、二噁英的排放浓度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限值要求。 |
| 1 | 本次项目建成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各类反应釜、过滤器、风机及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合理布局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次项目建成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各类反应釜、过滤器、风机及泵类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合理布局等 | 经检测,该企业西、南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2dB(A)-59.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52.9dB(A)-54.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 1 | 本项目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做到源头控制。本次环评将防渗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各区防渗 效果不低于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现有工程防腐、防渗均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建设,防渗效果满足导则要求。现有工程具有完善的环保手续,且均已通过环保验收,现有工程满足要求。本项目在现有厂 区内进行建设,无**构筑物,不破坏现有防渗层。 | 本项目涉及区域现有防渗措施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对地下水的污染防渗措施要求。 |
| 1 | 一般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除尘滤芯、废除尘滤袋、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废料、废滤布、釜残、精制废活性炭、废水蒸盐预处理产生的废渣、干燥脱水滤饼、废导热油、废沸石转轮,全部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BPDA和ODPA生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氯化钯焙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全部返回焙烧炉再回收,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 一般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除尘滤芯、废除尘滤袋、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废料、废滤布、釜残、精制废活性炭、废水蒸盐预处理产生的废渣、干燥脱水滤饼、废导热油、废沸石转轮,全部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BPDA和ODPA生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二氯化钯焙烧工序除尘灰收集后全部返回焙烧炉再回收,厂区内转移等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
| 1 | 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利用原有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不改变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占地面积较小。因此,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动植物、景观及生态系统产生明显影响。 | 与环评一致 |
| 1 | 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要切实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衔接与分级影响措施。应根据国家环保管理要求,在项目运营一段时期后定期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当发生事故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停产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 项目依托的主要生产车间有生产车间一、环保车间;依托的公辅设施主要有供电系统、制冷系统、制氮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等;侬托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有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及危废库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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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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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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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利用原有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不改变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占地面积较小、因此,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动植物、暴观及生态系统产生明显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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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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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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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