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 建设单位 | **** | ||
| 工程名称 | ****万洋众创城(E-1#楼、F-1#楼、F-3#楼) | ||
| 建设地址 | **市**区胪岗镇精品文具产业园西侧片区 | ||
| 建设规模 | 一栋10层厂房、二栋5层厂房;总建筑面积30338.27㎡(其中E-1#楼面积17665.51㎡、F-1#楼面积5966.68㎡、F-3#楼面积6706.08㎡)。 | 合同价格 | 6219.3454万元 |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
| 勘察单位 | **金****公司 | ||
| 设计单位 | ******公司 | ||
| 施工单位 | **** | ||
| 监理单位 | ****公司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黄耿森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谷延周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小丽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潘辉 | 总监理工程师 | 李泽剑 |
| 合同工期 | 2026-06-01 ~ 2028-06-01 | ||
| 状态 | 正常 | ||
| 备注 | 质量监督注册号:**监2026-29,安全监督注册号:**监2026-29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