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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征收公示〔2026〕53号
嘉川镇**村四组、五组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条例》、****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政府《关于公布**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旺府发〔2020〕7号)、****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等文件的规定,****园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面积、成片林木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准确;成片林木的所有权,补偿的类别、规格、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凡对征收土地面积、成片林木补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向****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件:
1.****园区建设项目征收嘉川镇**村四组土地面积、成片林木补偿公示表
2.****园区建设项目征收嘉川镇**村五组土地面积、成片林木补偿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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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