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受****的委托,****承担了《**污泥处置及**化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污泥处置及**化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开发区(工业区)天泉街北侧,****中心坐标为N 44 18'54.20"、E 87 47'17.25"。
3.主要工程内容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泥干化焚烧厂及其配套系统,污泥**化利用系统,程建设规模为100t/d(以25%DS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自仓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7****75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地址:****高新区(**区)**中路东二巷12号1栋8层A单元8F
环评单位联系人:荆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991-****15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单位名称:****
日 期: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