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段25T型餐车配餐式厨房改造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
**车辆段对25T型餐车配餐式厨房改造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参加报价。
一、询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车辆段
地址:**自治区******车站西一公里
二、询价设备明细:
| 序号 |
项目 |
车型 |
车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25T型餐车配餐式厨房改造为电气化厨房 |
25T |
CA |
辆 |
3 |
不结合厂修入厂实施改造 |
| 25T |
CA |
辆 |
1 |
结合厂修改造 |
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本次询价不进行采购,询价结果作为后期公开招标采购的依据。
三、技术规格:
总体改造技术要求
1.车辆改造基本要求 080175 结合 A4 级修程进行改造,080172、080173、080174无修程进行改造。车辆改造的通用设施参照《铁路客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12817-2021)进行优化设置。
2.车辆改造范围车体侧墙、底架及车顶附件、给水管路、开水炉间及厨房木结构及地板、送风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餐厅木结构、厨房电热器及开水炉布置、厨房设备、厨房电气布置及配线、厨房配电柜重新设计。
3.改造性能要求
(1)安全可靠性
电力、控制、信息传输线路等具有足够冗余。
各种接插件具有良好的定位结构,具有防插错措施。
保证电路中出现故障不造成运行危险或对旅客和乘务员造成危害。危害正常运行的故障可立即识别,并导向安全。
保证紧急故障时有相应的应急功能,如应急照明、通风及应急出口等。
(2)防火措施
车辆改造部分的结构按照《铁路客车防火结构暂行技术条件》(Q/CR 544-2018)设计,车辆所采用非金属材料符合《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Q/CR 699-2019)要求。
****分所用胶合板及贴面板符合《铁路客车及动车组室内材料 胶合板及饰面材料》(Q/CR 764-2020)。车体与车外相通孔路的火险隐患整治措施符合《****运输局》(运装客车函〔2011〕285 号)、****运输局关于印发《补充方案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
(3)电磁兼容
改造或更新的铁路客车电气设备件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 3-2 部分:机车车辆设备》(GB/T24338.4-2018)的规定。
(4)车辆密封要求
车辆整车落成后密封性能符合《铁道车辆水密性试验方法》(TB/T 1802-2016)的规定。
车辆孔洞封堵符合《铁路客车布线隐蔽工程标识及新造客车车下孔洞封堵优化设计方案》(机辆动客函〔2020〕16号)文件要求。
(5)标记、标识和美工
车外标记按检修要求进行涂打,符合《铁道车辆标记一般规则》(Q/CR 56-2014)相关要求。自重、载重、定员等车外标记按改造后车辆信息涂打。
车内专用标识文字图案参照《铁路旅客列车服务标识第1部分:总则》(Q/CR 577.1-2021)要求执行。
铁路客车零部件管理标识符合《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机辆技术函〔2025〕119 号)要求。
防腐涂装工艺符合《****运输局关于印发<25型客车防腐涂装工艺规范>和<25 型客车用涂料技术条件>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5〕73 号)要求,涂料符合《铁路客车用涂料及涂装第 1 部分:涂料及涂层体系》(Q/CR 581.1-2025)要求。
车辆底架、及转向架等下车部位部件油漆美工按照《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 207-2022)、《****运输局关于客车外皮油漆美工方案及有关要求的通知》(运辆客车函〔2014〕473 号)要求执行。
(5)车辆限界
改造后车辆限界符合《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146.1-2020)的要求。
(6)车体强度
改造后的车辆强度符合 TB/T 3548-2019《机车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总则》和 TB/T 3550.1-2019《机车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 车体 第 1 部分:客车车体》要求。
(7)动力学性能
改造后车辆动力学性能符合GB/T 5599-2019《机车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要求。
(8)照度和应急照明
车内各区域平均照度按照 TB/T 2917.1-2019《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照明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的要求,车内应急照明符合
TB/T 2917.1-2019《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照明第1 部分:通用要求》要求。
四、质量性能:
1.改造****集团批准、有效、现行的产品图样和资料。所有技术文件、产品图样、技术标准、基本检修工艺、所用材料,除另有作规定外,均应符合相应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家标准(GB)、铁路行业标准(TB)、相****集团颁发的有关文件、电报要求。
2.改造单位改造过程所使用****集团规定程序取得生产资质的定型产品。
3.改造单位改造完成后应具备验收合格证或竣工移交记录。
4.改造单位改造后完全达到“技术指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设备质量保证期按照《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铁路客车厂修规程》进行质保,未涉及内容质保期30个月(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成交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成交方安排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成交方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五、相关要求:
1.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内。
2.****车辆段对产品按“总体改造技术要求”内容验收。
3.报价单位提供产品的安装图、电气原理图、使用维护说明书、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参照《检修车辆竣工移交记录》出具竣工单)等。
4.施工地点为中标单位。
5.报价单位报价须不含税。
6.25T型配餐式餐车改造为电气化厨房餐车,入厂改造时需进行监造,报价时需将监造费用计算在内。
7.每辆车入厂改造周期约为60天。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3.随报价单提供近三年来1项业绩,无业绩提供相关说明。
4.报价时间至截止2026年6月17日18: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5.不接受预付款要求。
6.要求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李洋 159****8933
八、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单位具备相应客车车型制造或厂修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相应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合格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
7.产品须满足《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车加装改造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机辆技术函〔2025〕89号)文件相关要求。
8.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报价。
中****集团
****车辆段
2026年6月 11日
**车辆段报价表
| 报价单号 |
报价日期 |
年 月 日 |
有效期限 |
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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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 货 方 |
需 货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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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公司**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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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自治区******车站西一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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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邮编 |
014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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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部门 |
电话 |
联系部门 |
技术科 |
电话 |
159****8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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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传真 |
联系人 |
李洋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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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站单价(不含税) |
合计金额(不含税)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是否现货 |
供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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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5T 型餐车配餐式厨房改造为电气化厨房 |
CA080175 |
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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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080172、CA080173、CA080174 |
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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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人: |
询价人: |
李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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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