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申请人叶恒芳、龚士国、夏念非、林柳英、王逢波、夏兆印、夏念海、吴振远、吴直平、刘化军、吴直良、夏念泽、夏兆成、张万均、夏慧丽、夏青青、冯贵英、吴志晗、吴林芬、齐高媚、吴昀娴、黄英、毛慧聪、夏兆庆等24户向我局提出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地址在**县筱村镇枫林村枫岙嘉园45幢,其建筑布局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联系电话:0577-****521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枫岙嘉园45幢叶恒芳等24户建房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pdf
****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