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8
| 项目名称 | ****第二、****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井湾路889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小蜜蜂****公司 |
| 项目概况 | ****第二、****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市**区井湾路889号,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m2,用地面积4000m2。本次评价 范围为第二、****实验室(二楼和三楼),****实验室,配置烘箱、紫外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500余台/套,及配套 环保设施。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检测技术、绿色低碳技术、食品检测检验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等, 不涉及转基因实验、致病菌微生物等P3、P4生物安全实验,不涉及动物养殖、动物标本、特殊标本、 变异培养、传染性样本检测、动物实验、毒理性实验、医学病理检验等实验,不提供对外检测服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已于1992年至2003年期间建成,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运营期主要影响及措施如下: ①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纯水制备浓水、灭菌锅排水、生活污水经环境保护职业技 术学院化****学院污水总排放口;液态培养基废液经灭菌锅灭菌、滤袋过滤预处理后, 与超声波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润洗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一起,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紫外消毒” ****学院污水总排放口。外排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 标准、氨氮等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后,方可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废气:****实验室废气。第二实训楼废气经高效过滤处理后室内排放。第三实训楼废气收集后经25m 高排气筒排放,部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监测楼废气依托******公司的碱喷淋 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0m高排气筒楼顶排放。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 甲苯、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甲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限值要求;有组织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标准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二级标准。 ③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合理布局 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和4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实验室危废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遵照《****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等有关要求,做好固体废 物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设置,加强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转运管理,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建立和完善登记台 账;实验室一般固废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 ⑤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废水和废气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等方面的规 章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定期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和危废转移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 定达标排放,切实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2759、****0202 通讯地址:**市**市民之家c19综合窗口 邮编:41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