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滨州-邹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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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邮 编:256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邹****服务中心**市新月河提升改造工程

**市西董街道、**街道、高新街道、经开区

**齐汇****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西董街道、**街道、高新街道、经开区,总投资7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9.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月河9.4公里河道治理,工****水库东,终点至月河六路,建设人行步道10.4公里,人行道、****广场维修面积约1.1万平方米,埋设DN1000排水管,**橡胶坝3座,改建月河四**涵1座等。通过实施河道清淤、防渗护砌、沿线景观提升、配套管线迁改、破损设施修缮等,使新月河成为集防洪、生态、休闲、景观于一体的复合型滨水休闲空间。

项目合理规划施工布置,优化施工占地和扰动范围,减少工程施工对陆生植物的破坏,避免零碎土石、泥沙等进入河道。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及时恢复清理临时占地区域,并做好植被恢复和复耕复垦。做好施工时间的安排,减少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捕鱼、损害水生生物等行为,保护好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严格做好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施工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土方挖掘时尽量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的产生。结合实际情况,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围挡墙,临时堆场设置符合要求的防尘网或防尘布,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蓬盖。清挖河道淤泥须及时清运,减少恶臭污染物影响。路面沥青摊铺时须采取水冷措施。施工临时道路须进行压实处理,适时洒水降尘。选择符合尾气排放标准车辆和机械型号,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降低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公共设施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临时沉淀池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夜间连续作业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项目优化土石方调配,从源头上减少弃方量。弃土、弃渣、****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理。清淤淤泥在河道整治施工范围内临时堆放,淤泥固化后用于临时占地复耕或绿化区覆土等综合利用。生产废料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应统一收集有偿清运。废弃建筑垃圾分类处置,适宜回填的建筑垃圾进行地基回填,不适宜回填的建筑垃圾运至合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修理厂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区内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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