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特产品
外销企业补贴征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党农发〔2026〕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县农特产品外销企业补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参与2026年补贴(以下简称“补贴”)经营单位,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范围
(一)在**县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农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帮扶车间、电商企业等经营主体(含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闽籍企业,****开发区注册的企业),产业发展带动效应明显、联农带农机制健全,且发货地在**县,对农特产品销往自治区以外(以下简称外销)的按外销额度(包括通过各类电商销售平台)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经营主体外销牛、羊等活体不予补贴。
(二)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失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社)有联农带农机制,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四)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信息。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党农发〔2026〕4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奖补时限。
按年度补贴,即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外销总额给予相应补贴。
四、申报审核及拨付程序
(一)资金申报。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经营主****投资促进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公示。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定,****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兑付。
(三)资金拨付。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经营主体按照财政拨款程序拨付资金,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五、报名时间
符合补贴要求,申请选参与2026年补贴的经营单位,请于7月10日之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投资促进局商贸股。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136****8455
附件:
1.**县2026年促进农特产品销售提质增量奖补资金申请表。
2.**县2026年促进农特产品销售提质增量奖补材料清单。
来源:****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