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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原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5日
本项目于2026年06月12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采购人收到了部分报名供应商的咨询,根据供应商的咨询和疑问,采购人将对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文件中的以下内容作统一澄清和更正。未做澄清更正部分不变。具体更正内容参见本公告。采购人将更正说明公告发布至公示网站。本公告为遴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区**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46-****729
采购单位联系邮箱:****@126.com
三、澄清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评分细则”中:“项目中标(成交)信息发布资料,****政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及其分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分网、中国国际招标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行政监督和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分网、****交易中心网(**公共**交易平台)及其分网截图为准(截图须放入遴选文件中并附相应网站链接地址,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澄清说明:可以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需包含整个网页内容(包括链接地址等完整信息)。
2、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评分细则”中投标人所提供的金额高的项目业绩可以代替金额相对低的项目业绩。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如供应商采用“金额高的项目业绩代替金额低的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必须明确对应评审分段;如未明确评审分段,则按对应业绩金额的最高分段计分,计分规则按采购文件执行。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