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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6〕57号
关于**县大地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大地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议书的立项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生产、生活环境,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蓝坊镇镇辖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任务以水土流失治理为主,兼顾生态环境治理,同时对大地水流域生态清洁全面进行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1.64平方千米 。
具体建设内容:
1、预防保护区:封禁治理面积 41.49平方千米 、设封禁碑牌 6 座、补植补种 14.96公顷 。
2、综合治理区:设置垃圾防护棚6套、水土保持宣传牌9个、水塘清淤600平方米 。
3、生态修复区:整治河道9.5千米,其中清淤9.5千米、生态护岸护坡3.05千米、**生态绿道0.93千米、河岸绿化美化 8520平方米 、水陂汀步1处、下河步级及亲水平台2处、设置生态节点2处。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169.39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接文后,请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待具备条件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再行报我局审批和核准招投标发包方案。
七、此文件不作为立项审批批文,只作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报我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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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统计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