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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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899

传 真:0691-****232

通信地址:****工业园区嘎栋片区榕林路2号

邮编:666100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嘎洒贮煤场建设项目

**省******农场**社区

****

**春榕****公司

建设储煤仓库1座,三面已围建9m高砖墙+防尘网,顶棚遮盖,地面已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年周转煤炭量5000吨。项目包含建设装卸作业区、堆放区及配套安装煤炭自动化分选设备、环保处理设施,并配备喷雾抑尘及覆盖系统。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

一、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对材料运输和堆放时进行临时遮盖等措施;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m3)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且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堆煤区和筛分区厂房均为三面围挡加顶棚密闭、配套安装喷雾降尘装置,物料遮盖输送、运输车辆车轮进出场清洗。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1个2m3三格式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供周边农户进行**化利用;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30m3)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

通过采取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往复摇摆筛、皮带输送机和水泵等主要生产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措施,装载机设置隔声罩后,项目运营期临喀东线一侧的厂界北侧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0.199t/a)、沉淀池沉渣(0.17t/a)收集后返回筛分工段;废机油(0.1t/a)、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0.01t/a)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0.45t/a)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粪液清掏后供周边农户进行**化利用。

5.土壤及地下水

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地面与裙脚应采用表面防渗措施,采用防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0mm)+HDPE膜(厚度不小于2mm),渗透系数≤1.0×10-10cm/s;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水泥地面硬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