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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现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已删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报告表见下文及附件。
一、工程概况和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名称:**材料、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电子材料生产扩建项目
工程概况:**明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池大道10****工业园内,拟投资58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一栋厂房并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材料、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电子材料生产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材料4000吨、钴酸锂2000吨、锰酸锂2000吨、磷酸铁锂1600吨。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池大道10****工业园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何作用您认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您认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对您(或团体)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是您认为运营过程中,可能对您(或团体)产生较大的环境影响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您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是什么您是否赞成项目建设。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依法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开展征求公众意见活动。
公示时间:自2026 年6月11日起,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