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地课桌椅、阶梯教室桌椅、报告厅座椅、教师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一:现将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2.4项详细审查:2.4.2条调整为:“2.4.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68%,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2%。具体评分细则如下”。标书代写
其中,资信分第2条“投标人相关认证”调整为:
| 2.投标人相关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1、家具防水防潮质量认证。 2、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 3、低甲醛家具产品认证。 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5、家具防火阻燃质量等级认证。 上述认证的认证范围均须包含但不限于:钢木家具、钢塑家具,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标书代写 |
0-10分 |
同时“价格分”调整为:
| 价格分 ( 32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2%×100标书代写 |
更正内容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8时5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1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名 称:****
地 址:**县襄河镇大石潭路999号
联系方式:0550-****595
名 称:****
地 址:**县襄河镇襟襄南路610号画荷苑小区1幢201商铺
联系方式:0550-****981
项目联系人:宋彦峰、张玮
电 话:147****9330、151****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