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改造项目铁艺制品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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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材料(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11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6年6月15日11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TY01

门牌

8×6.5×0.8米

详见技术交底书

6


2

铁皮围挡

2×1.8米

详见技术交底书

1580


3

铁艺大门

4×6米

详见技术交底书

10


4

成品座椅

1500×45×40mm

详见技术交底书

430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如有)、企业资质证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试验费、包装费、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材料验收方式:(1)材料到工地后由需方物资设备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等多方共同验收,按照技术规格书对外观、质量检测资料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无条件清退该批材料。到场材料需外部检测机构送检。

(2)计量:以点数验收,则由双方验收人员在卸货地点清点数量验收,验收结果为整数,换算为清单计量单位计量。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供需双方应在每月20日之**行对账,对账依据为需方收货人签认的验收单据,供方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需方财务部门入账。

(3)供方开始供货后,由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5%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内所有材料供货完成后,由供方提交结算确认单,经需方审核通过后做最终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结算总额的3%待工程结算完成且工程质保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需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与服务费用,供方进行承兑、贴现、背书的,由此产生的贴息费、服务费由供方承担。需方出票后,因供方迟延接收或迟延兑付,导致票据未能签收或未能兑付的,责任及损失由供方承担。(支付****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4)供方须出具所有结算单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5)供方按照合同规定将材料运输至使用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据、票证,供需双方结算货款。

5.1已进场验收且未结算的验收单据;

5.2供方开具的材料发票。

6.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

7.其他要求:严格按报价函格式报价;相关规格要求请联系需求单位;铁艺制品按照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安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联系人:张瑶 电话:027-****8521

地址:**省**市**区丁字桥路47号

邮箱:****@qq.com

需求单位联系人:贾军 电话:177****0193

地址:**市新****农机局家属院

邮箱:****@qq.com

****集团****公司****中心

2026年6月11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一局/**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11
投标截至时间:2026-06-15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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