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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76564XE | 建设单位法人:刘鸿滨 |
| 刘鸿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湖东家园CS4-1商服楼 |
| ****水厂尾水提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江河****园区A区内,中心河村南侧约1100m处 |
| 经度:131.****7058 纬度: 45.****309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2 |
| 七环审〔2022〕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8-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568.23 |
| 44.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76564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99MA195F3E9Y | 验收监测单位:**汉风****公司 |
| ****0110MAD3MCRM83 | 竣工时间:2023-09-01 |
| 2023-10-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28 |
| 2026-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xy-e.com.cn/news_er.php?class_id=20 id=42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为总处理规模为6.0万 m/d****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主要建设臭氧催化氧化间、滤布滤池+活性炭滤池车间、氧气臭氧制备间、电气与控制间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为总处理规模为6.0万 m/d****处理厂尾水提标工程,主要建设臭氧催化氧化间、滤布滤池+活性炭滤池车间、氧气臭氧制备间、电气与控制间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采用“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采用“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废水治理措施: 厂区废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管网收****处理站,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消毒池"工艺处理后,在达到《****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省融合绿色智****处理厂一期项目废水要求的基础上,暂存于污水站**池,****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染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标准,TDS排放浓度5600mg/L,然后通过排污口排入修河。 2.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对主要产气点采取加盖收集,封闭作业等措施。本项目木材加工车间内木材的刨削、切割等过程产生的木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高排气筒排放;砂光粉尘经车间密闭,并设负压抽风设施,粉尘经收集器收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在楼顶采用高压静电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绿化带四旁种植树木和花草,辅以常规绿化。在厂界周围营造防护隔离林带,以种植灌木为主,辅以常绿树种,减轻粉尘和废气对车间和周边环境的影响,为职工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3.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木屑、边角料)和生活垃圾。本项目木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污泥以及危险废物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对应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严格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将危险废物转运至处置单位集中处置。对产生危废的场所进行规范,做到分类收集,并设置明显的危废标识牌。危险废物由厂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 废水治理措施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系统由管****园区雨水管网。 进厂废水采用“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工艺处理,在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工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的基础上,pH、COD、BOD5、氨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和氟化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标准,TDS排放浓度5600mg/L,然后通过排污口排入倭肯河。 2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对主要产臭池体采取加盖、封闭等措施,厂房内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由厂房换气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本项目厂界区四周种植高大阔叶乔木、灌木等,形成立体隔离带在厂界周围、道路两旁、装置四周的空地上选择抗污染、净化能力强的植物进行绿化。在绿化中以种草为主,辅以常青灌木和观赏花卉,并在厂界种植常青阔叶乔木、灌木隔离带。通过绿化,使整个厂区成为一个环境优美、舒适的工作场所。 3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水泵、风机等,本项目选用了低噪音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紫外消毒车间产生的废紫外灯管,废紫外灯管为危险废物,但本项目由于运行时间较短,暂未产生废紫外灯管,待产生的废紫外灯管时,应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目前暂未产生,待产生时,应对废活性炭进行成分以及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果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则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如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约为2.5t/a。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t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单位为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企业不属于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属于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江河****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2万m3事故池。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依托工程联动,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落实土壤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定期养护硬化地面及防渗结构,避免废水跑、冒、滴、漏,通过地面、构筑物下渗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江河****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2万m3事故池。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依托工程联动 ,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已落实土壤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定期养护硬化地面及防渗结构,避免废水跑、冒、滴、漏,通过地面、构筑物下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190 | 2190 | 0 | 0 | 2190 | 2190 | |
| 0 | 459.9 | 492.75 | 0 | 0 | 459.9 | 459.9 | |
| 0 | 11.06 | 24.64 | 0 | 0 | 11.06 | 11.06 | |
| 0 | 1.971 | 4.9275 | 0 | 0 | 1.971 | 1.971 | |
| 0 | 29.346 | 0 | 0 | 0 | 29.346 | 29.34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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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 | 废水经处理后在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工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的基础上 ,pH、COD、BOD5、氨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和氟化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IV标准 ,TDS排放浓度 5600mg/L,然后通过排污口排入倭肯河。 | 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臭氧催化氧化+滤布滤池+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的出水水质能够在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工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的基础上,pH、 COD、BOD5、氨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和氟化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2002)IV标准 ,TDS排放浓度标准为5600mg/L。 |
| 1 | 无组织废气措施 | 企业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运营期废水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2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①本工程对主要产臭池体采取加盖、封闭等措施,厂房内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由厂房换气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②厂界区四周种植高大阔叶乔木、灌木等,形成立体隔离带在厂界周围、道路两旁、装置四周的空地上选择抗污染、净化能力强的植物进行绿化。在绿化中以种草为主,辅以常青灌木和观赏花卉,并在厂界种植常青阔叶乔木、灌木隔离带。通过绿化,使整个厂区成为一个环境优美、舒适的工作场所。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水泵、风机等,本项目选用了低噪音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8~ 53dB(A),夜间噪声值在 38~42dB(A)。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
| 1 |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在厂区南侧边界、活性炭过滤间北侧厂区边界和调节池北侧厂区边界共布设3口跟踪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 落实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总厂区(一期工程+****总厂区)上、下游及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共布设了3口跟踪监测井,同时,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地下水环境质量除锰以外,其他各项指标能够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要求。锰超标原因可能为当地原生地质缘故,企业排放的废水特征因子不涉及锰,非因本项目建设产生的污染所致 |
| 1 | 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活性炭专门贮存库房暂存按危废暂存间管理,废活性炭进行危险废物鉴定 ,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则由厂家回收处置;如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企业设置了危废贮存点,本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暂未产生废活性炭 |
| 1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江河****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2万m3事故池。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依托工程联动,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江河****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2万m3(设置三座事故池,分别为11000m3、5000m3、4000m3,合计2万立)事故池。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 本项目公用工程依托**市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排污管网汇集后,排至**市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调节池,本项目尾水消毒利用**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项目消毒间进行消毒。**市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出水由于需要排至本项目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因此无需消毒,改为对本项目尾水进行消毒。 本项目收水管网及排水管网依托**市江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与本项目同步建设,进水管线由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 )内部布设至本项目调节池,出水管网起点为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消毒间,另行布设。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括管网工程,本项目在管网完成后投入使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公用工程依托**市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排污管网汇集后,排至**市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调节池,本项目尾水消毒利用**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项目消毒间进行消毒。**市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出水由于需要排至本项目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因此无需消毒,改为对本项目尾水进行消毒。 本项目收水管网及排水管网依托**市江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与本项目同步建设,进水管线由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 )内部布设至本项目调节池,出水管网起点为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消毒间。 排水管由江河融合绿****处理厂(一期)消毒间开始,向北铺设5000m****中心区域,左转沿G229向西铺设,进入市区后,向北转向,铺设2500m,后沿市区北侧**路、阿尔乔姆路、沿河街沿线继续向西铺设,绕行****处理厂 ,排口设置在倭肯河上,排口位置130°58′36.00",45°47′04.00"。 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括管网工程。排水管网工程已建设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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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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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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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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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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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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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