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区渔船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2026年**区渔船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渔船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涉及船只共1250艘,近年来,船上终端设备均由****提供运营服务,且该终端运营良好,提高了**区渔船在海上的通信联络能力,确保了船岸、船船之间海上通信的在线率与即时性,解决了海上渔船“看得到、叫不应”的问题,现服务已到期,为继续保障天通卫星电话通信运营服务工作,拟继续向****购买该运营服务,理由如下:
****公司是中国自有移动通信卫星的唯一运营商,有天通卫星系统商业用户号段独家运营权,也是唯一拥有天通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运营商,有独立的卫星运营团队。****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准许经****集团有限公司一致。****经****公司授权,对外参加**地区招投标活动。
如更换运营商,会导致终端号码的变更,引起换卡期间的业务中断,存在潜在后台数据紊乱风险,给使用方带来诸多不便。为了保障本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船只通信失联引起的安全隐患,减少额外产生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保障海上作业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建议****公司继续为1250条渔船提供整体运营服务。
综上所述,为保障本项目的通信信息安全、控制运营费用、保持设备终端使用的连续性,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人民北路2、4、6、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80-****642
传 真:/
地 址:沈家门**西路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80-****881
传 真:/
地 址:**市**区**街道昌正街169****中心3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1).pdf (1.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