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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第10栋406房 | 折扣:78.90% | 93.19 |
合同包1(**经开区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服务类(****)
| 1-1 | 生态**调查与监测服务 | **经开区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 应急监测 | 二)服务要求:1、质量技术要求:1.1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1.2检测机构应当独立承担工作,不得将本机构资质范围内的业务进行转包。确因监测工作需要,中标人资质范围外的监测项目由采购人另行委托。1.3紧急情况下监测能够提供每天24小时的监测响应服务,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能够到达现场进行监测。1.4监测过程应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1.5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1.6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监测活动并按时提交监测报告,保证监测结果的时效性。1.7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等不对外提供,归******经开区环保办所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管理。如有泄露,将依法追究中标单位责任。2、其他要求:1、一般监测:按照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现场监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分析报告(根据要求提供各类原始记录)。2、紧急监测: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委托单位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中标供应商现场采样结束后3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分析报告(根据要求提供各类原始记录)。3、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有一组人员必须 24小时待命,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小时内必须到达采样现场。未按时到达的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1%费用。4、中标单位必须分组配合执法监测。5、中标单位在监测工作中出现以下错误,或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满足采购人安排的一般监测或紧急监测任务,影响了采购方的正常工作开展,采购方将根据情况每次(项)扣除合同金额的 1%-5%费用,累计扣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费用,情节严重的中标方将列入**** **经开区环保办系统负面清单。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泄露被检验检测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2)伪造、转让、租借资质、资格证书或冒用签名从事检验检测活动;(3)超出资质证书确认的业务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4)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报告;(5)转包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文件禁止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6)擅自更改、简化检验检测程序及内容;(7)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8)故意贬低、诋毁其他检验检测机构;(9)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检验检测活动;(10)私自对外提供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等;(11)利用本次检测服务及其影响采取威胁、逼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在**市内相关单位推广环境类业务;(12)违反服务承诺书的其它相关内容。6、如出现下述情况,采购人可无条件自行终止本项目:6.1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采购人无需再采购环境监测服务项目;6.2本项目总费用支付完毕;6.3其它特殊情况。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8.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采购人均不负责。仪器设备自行负责保管,发生任何损毁采购人均不负责。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应加强采样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时应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凡因各种原因在服务管理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 本项目服务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一年内,因本项目采用费用据实结算方式,故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 (1)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4)项目验收不合格,不予付款,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 250,000.00 |
沈超、王磊(采购人代表)、黄永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625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2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合同包1(**经开区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 **** | 通过 | 通过 | 93.19 | 1 | 1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2.34 | 2 | 2 |
| ****中心 | 通过 | 通过 | 73.05 | 3 | 3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86 | 4 | 0 |
名称:****
地址:****开发区康宁路9号
联系方式:138****5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东紫门23栋2单元20楼
联系方式:137****82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7****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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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