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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道路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违法案件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达到查处一批、警示一批、治理一域的整治成效,现将我市2起城市道路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中标人违法分包案
2019年1月,****公司中标某出口段工程施工项目并组织施工建设,中标价约5.84亿元,其后将部分工程以劳务分包名义分包给劳务企业,分包合同中约定除向劳务企业支付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支付了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属于违法分包行为。
2025年12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6.79万元。
案例二: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2025年4月,某配套及道路工程公示中标结果,中标价1875.1万元。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项目中标人之外的19名投标人涉嫌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骗取中标。2025年6月起,**市******管理局****运输局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先后共立案19宗。截至目前,已查实17宗案件:6家企业虚构业绩、2家企业冒用他人业绩、9家企业业绩材料不属实。其余2宗案件,初步判定亦存在业绩弄虚作假情形,但涉案2******部门报案称被伪造公章、冒名投标。鉴于**部门已立案的实际情况,目前中止对该2家企业的行政执法调查,******部门的处理结果决定是否重启程序。
2025年9月起,******管理局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先后作出36宗行政处罚,对17家企业共处人民币159.38万元罚款、19名企业人员共处人民币8.9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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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