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乡村**示范线白集镇景观节点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监督部门: | ****发改委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玉春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131****183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县尚德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100米农业司法大楼 |
****交易中心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县乡村**示范线白集镇景观节点项目 | |||||
| 招标单位 | **** | |||||
| 代理机构 | **** | |||||
| 监督单位 | ****委员会 | |||||
| 定标时间及地点 | 2026年06月11日09时00分、****交易中心定标室307 | |||||
| 资格条件 |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
| 标段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元)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工期(天) | 质量 |
| 1标 | ******公司 | ****833.76 | 任延丽 | 豫241********02809 | 30 |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关于质 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评委: | 刘金钢、张春玲、徐永立、张旭、董武成 | |||||
| 备注 | 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截至日期2026年06月16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不予受理的,可向本公示所标明的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法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