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片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推进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现向全区公开遴选2026年**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片,遴选主体1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条件:****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诚实守信,参加遴选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对于承担往年农业项目有绩效评价差的等不良行为,一律不得申报。
2、实施面积达标:示范片内推广规模化种植,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且经营管理正常、长势良好,交通便利。
3、申报意愿高:主体有较强的申报意愿,愿意开展种子处理、农业防控、理化诱控、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防治技术。
4、生产水平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推广能力。
二、申报流程
坚持主体自主自愿申报,镇、乡级择优推荐,自下而上组织申报。
1、主体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向所在地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申报,并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2026年**区水稻病害绿色防控示范片申报表。
2、镇级择优推荐。各乡镇根据主体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每个乡镇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
3、区级评审确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审阅材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5日前,由各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统一报送至区种植业局,不接受经营主体直接申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郑 润 辉 ,电 话 : 135****2143。
附件:2026年度**区水稻病害绿色防控示范片申报表
****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2026年度**区水稻病害绿色防控示范片申报表
| 申报主体名称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实施面积(亩) |
实施地点 |
||
| 主体承诺 |
一、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对提供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项目检查及验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申报的项目任务。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区种植业局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