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21160号 ) ****开发区温馨佳园44号车库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460 | |
| 25,000.00 元 | ||
| 2026-06-11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6-25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房产 | |
| 本项目转让标****开发区温馨佳园44号车库,面积为29平方米,转让底价为2.5万元。 | ||
| 公告期内,集中展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9点 | ||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开发区温馨佳园44号车库 | 不动产权证号无 | ||
| 建筑结构 | |||
| 已用年限 | |||
| 纬度 | |||
| 无 |
||
| 其他披露事宜详见由**兴翼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辽兴翼资评报字(2026)第Z025号 )。 |
||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转、受双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受双方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办理实物交接(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标的资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政府征收或征用时,受让方享有地上物(即该房屋或建筑物)使用权相对应相关政策的补偿权利,其他权利特别是土地补偿权利仍归属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享有,受让方不得向****交易所要求赔偿。受让方悉知该标的资产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本身质量、配套设施、没有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证等证件,受让方自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保证现在或将来不以误解或转让方欺诈等理由予以抗辩。受让方认可转让方无法提供办理产权证、契税等所需的任何有关资料。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 赵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136****7685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1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
||
| 一次性支付 | ||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不涉及 | ||
| **** | ||
| 912********7981490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市**区锦朝街36-1号 | 经营规模大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181,51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纪刚 | |
|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0411-****0523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