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904**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G9904**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0日
开标日期:2026年6月10日
标段名称:G9904**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项目
标段编号:****
G9904**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至**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2号楼负一层至8层及15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800.00)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内容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项目施工期约 36 个月,具体以实际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 标 人名称:****
地 址:**市****侧**路东侧金融大楼B-17
联 系 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0550-****0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张明远、孙心如
联系电话:187****5057、150****7856
公示期: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 888 ****集团总部基地 407 室。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运输厅提出投诉,地址:**市**区高铁路98号,联系电话:0551-****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