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6〕28号
****改革局关于**产业园启动区对外互联互通
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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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给予**产业园启动区对外互联互通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交报〔2026〕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产业园(**片区)对外互联互通体系的重要交通通道,完善区域交通网络、激活产业发展动能,原则同意建设**产业园启动区对外互联互通工程(四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主要对湘桂铁路K965+312道口衔接框架桥的两侧引道及相关改路进行建设。引道及改路路线长度约300m,按四级公路(I类)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15km/h,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涉及运营商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涉及国防通信线路迁改工程等。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03.3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872.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2.24万元,基本预备费218.49万元。
其中:(1)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土建部分**费合计1277.40万元。(2)涉及运营商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费100.90万元。(3)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其他配套设施**费434.88万元。(4)涉及国防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费59.4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资金**级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手续。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产业园启动区对外互联互通工程(四期)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检验 | √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设计、勘察、监理等均未达到招标要求,因此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