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市2026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摸清**市城市国土空间利用现状,掌握城市空间结构演变规律,及时识别城市发展中空间利用效率、公共服务配套、安全韧性、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关键问题,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要求,开展**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并通过持续推进年度监测更新,逐步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监测机制,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城市体检和自然**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准统一、现势性强的空间数据支撑。
二、服务内容
**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市国土空间信息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掌握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存量土地盘活、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1.遥感影像收集与制作
收集时相为2026年1-6月、1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或参考使用省级提供的正射纠正后的1米或2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
2.资料收集与整理
收集涉及教育、**、民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体育、统计、邮政等行业,现势性为2025年1月1日之后的最新专题资料、POI数据,结合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供地数据、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等成果,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
对收集的专题资料,开展现势性、可靠性分析,制定利用方案。收集的专题资料为文本或图片等格式,进行空间矢量化处理;对于不同坐标、不同格式的矢量数据,进行转换处理,形成坐标统一、格式一致的专题数据。
3.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
(1)全域范围监测内容
a.变化范围标注。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6年遥感影像,标注2025年全域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的缩小或灭失情况。
b.空间信息细化。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6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对现状为细化地类的按要求细化至三级类。首先对2025年已监测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全域监测要素见表1;并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对本年度增加的指标进行细化采集。
表1全域监测要素
| 现状地类 |
细化至三级类 |
| 科教文卫用地 |
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学校、****学校、****学校)、方舱医院 |
| 公用设施用地 |
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 |
| 特殊用地 |
殡葬设施 |
| 轨道交通用地 |
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 |
| 公路用地 |
****服务区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对外交通场站 |
| 机场用地 |
机场 |
| 水工建筑用地 |
水电站 |
| 其他 |
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 |
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2)**工作范围监测内容
**工作范围监测内容在全域范围监测内容的基础上,还包括以下方面:
a.变化范围标注。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6年遥感影像,标注2025年**内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的缩小或灭失情况。
b.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基于2026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对现状为细化地类的应按要求细化至三级类。首先对2025年已监测的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完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现势性符合要求,**监测要素见表2;并根据省级最新要求,针对本年度增加的指标进行细化采集。
表 2 **监测要素
| 现状地类 |
细化至三级类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零售商业场所、旅馆、商务办公场所 |
|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
**派出所 |
| 科教文卫用地 |
文化艺术场馆、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学校、中小学、幼托机构、****学校、****学校)、医院、****中心、急救中心(站)、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养老设施、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 |
| 公用设施用地 |
消防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邮政局(所)、供热厂 |
| 公园与绿地 |
公园、绿地、广场 |
| 特殊用地 |
殡葬设施 |
| 轨道交通用地 |
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 |
| 公路用地 |
****服务区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公共停车场(地上)、公共停车楼(地上)、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 |
| 机场用地 |
机场 |
| 水工建筑用地 |
水电站 |
| 其他 |
城市内涝积水点 |
| 应急避难场所(地上) |
| 新**市更新改造用地 |
注:具体细化地类根据国家及省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3)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
城镇住宅细化是对**工作范围内的城镇住宅(不限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住宅用地范围内)细化具体范围,并区分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需进一步区分是否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是基于2026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按单体形式采集**工作范围200m2以上的所有地上建筑,并补充标注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需一并标注套(间)数。
表 3 2025年已监测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要素
| 现状地类 |
细化至三级类 |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品住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 |
| 其他 |
单体房屋建筑(地上) |
4.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
5.统计分析和应用
基于形成的**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开展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
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项目工作范围不局限于上述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具体以省、市关于本项目的文件或政策为准。
供应商应当充分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须对本项目的基础资料掌握。
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向采购人进行汇报沟通,并还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进行汇报及准备相应材料。
三、技术要求
1.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主要针对生产组织方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实际情况,从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等方面构建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做好成果质量验收,确保监测成果全面、真实、准确,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主要原则如下:
(1)全过程质量控制原则。构建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统一的质量管理要求和标准规范,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
(2)全员质量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岗位上的质量控制目标和要求,构建人人参与质量监督和质量把关的工作机制,构建严密的、全覆盖的质量控制体系。
(3)标准统一原则。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统一和有效。
(4)科学评价原则。针对监测特点和成果要求,科学确定成果评价指标,对监测成果质量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
(5)问题导向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关注不同监测任务区技术问题处理的一致性,及时归纳提炼、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2.成果应同时满足以下指标要求,任何一项指标不达标则被判定为成果质量不合格。
(1)成果组织有效性达到100%。
(2)数据结构正确性达到100%。
(3)正射影像正确性达到100%。
(4)技术文档完整性达到100%。
(5)地类图斑变化层(DLTBBHA),错漏率不超过2%。
(6)**内房屋建筑面层(CQNFWJZA),图形遗漏率不超过1%,且遗漏个数不超过170个,错漏率不超过5%。
(7)城镇住宅用地面层(CZZZA),图形遗漏率不超过1%,错漏率不超过2%。
(8)空间信息细化数据集图层合并检查,错漏率不超过2%。
(9)空间信息补充数据集图层合并检查,错漏率不超过5%。
(10)元数据错误个数不超过10%。
(11)实地照片错误个数不超过10%。
3.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监测作业单位负责监测成果质量的“两级检查”;成果合格后,提交至市级检查和省级核查,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具体以上级统一工作时点要求为准)。
如果上级部门或采购人对时间节点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或采购人的最新要求为准,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五、服务范围
**市全域。
六、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数据成果:包括本底数据、监测数据库、外业矢量文件、元数据库。
2.实地照片成果:包括已上图和未上图外业照片。
3.参考资料成果:包括使用的各项专题资料。
4.文档成果:包括技术总结、质量检查报告、一级质量检查记录表、二级质量检查记录表、数据完整性说明等。
5.其他相关资料。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纸质、电子)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七、质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并通过省级自然**主管部门的核查。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等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认真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标书代写
八、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九、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