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挂牌出让公告 当公共自然**挂〔2026〕7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号宗地信息如下:
(1)规划要求: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宗地开发程度: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内有建筑物(具体状况以评估报告及现场交付状况为准)。 (3)出让人已向竞买人提供现有可公开的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竞买人应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一步勘察,“若因地下管线迁移涉及公共设施安全或第三方权益的,竞买人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地下管线分布的不确定性及潜在风险”。 (二)****号地上建(构)筑物信息如下:
(三)本次挂牌采取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合并挂牌的形式即:
二、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竞价只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价款保持不变,成交后地上建(构)筑物价款须****财政局。挂牌价格不含后续应由竞得人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以及第三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未明确承担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出让文件或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不允许联合竞买。竞得人竞得宗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现状条件无异议。 (二)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四、公告时间、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自2026年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3日下午18时00分止(**时间,下同); (二)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4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4日中午12时00分止; (三)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 (四)挂牌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cn)。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自2026年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2日中午12时00分(工作日,下同)到****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2日中午12时00分止,申请人到****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报名手续。 (三)资格预审时间:自2026年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2日中午12时00分止,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7月12日中午12时0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7月12日中午12时00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视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六、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农行当**支行 账 号: 258********006946 保证金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活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当日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上建(构)筑物买卖合同》,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上建(构)筑物买卖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上建(构)筑物买卖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缴纳成交价款。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交付宗地时间:竞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依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宗地。 (五)出让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或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人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六)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七)特别风险提示:竞买人参与报名即视为已现场踏勘并完全接受其“现状”。出让人对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性、适用性不作任何保证。 规划与审批风险:土地用途由原划拨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功能变更,竞得人须自行向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担全部审批风险及费用。 地下管线风险:竞买人应知悉,虽已提供现有资料,但地下管线情况复杂,迁移或改造涉及公共安全及第三方权益,相关审批、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委托****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人:肖先生 132****7667 联系地址:****政府院内 挂牌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139****5418 联系地址:**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31栋 ****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