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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6-06-10 |
我局于2026年6月10日收到****公司《关于撤销**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联武路(河堤路-联城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经审查,由****公司承建的**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联武路(河堤路-联城路)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于2025年7月3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街北126号(劳动维权处)
联系电话:057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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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