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横二路(勘察设计) |
| **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横二路(勘察设计) |
| **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横二路(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6-06-11 17:30:00 |
| 2026-06-15 23:59:00 |
| 2026-06-11 17:25:26 |
窗体顶端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横二路(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横二路(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6年6月11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10:30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 2、****研究院****公司[**市****公司]; 3、****集团有限公司[**省岩土****公司]; 4、中盛****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十)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委员会随机载明):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15:00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招标人自主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4人。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省岩土****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研究院****公司[**市****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省岩土****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08%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专家或招标人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发现问题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以及提交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
**省岩土****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产业转移主平台(**片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高新区市民南片区排洪渠工程(一期); 3.国药控股生命健康(**)产业园大湾区物流枢纽勘察(详勘)项目; 4.**工业大道道路建设工程; 5.**省**市**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第三期勘察设计; 6.****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公司[**市****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92%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专家或招标人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发现问题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以及提交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
**市****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研究院****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给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龙桥快线建设 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开发区象岭北路(象岭二路-叶挺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3.东江湾产业园**工业区部分道路(马安镇群乐路、新鹏路、**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4.慧聪项目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盛****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67%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专家或招标人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发现问题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以及提交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
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中盛****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已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惠泽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工业园惠福路、规划路L、规划路A、规划路M道路工程; 3.**市城市更新(**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县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5.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深海排水管道工程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三和街道象岭村地段(将军东路以北,象岭二路以西)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方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2-****51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
联系电话 | 0752-****329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11日 |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6月1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75)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