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南康区通源矿业有限公司有色金属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南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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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色金属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1 17:34: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色金属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 - 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四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有色金属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龙回镇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总投资约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50%。

产品方案:黑钨精矿30.133t/a。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1500m2,租赁现有厂房并采购新设备进行生产。项目设置1套钨锡矿选矿生产线。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5000吨钨锡混合矿及尾矿的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选矿工艺区(含破碎、筛分、浮选、摇床、压滤)、磁选区、矿料区、仓库、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气主要是扬尘污染。由于施工区位于厂区内侧,且地面湿润,扬尘对外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采取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产生量少,经现有水池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产生量较少,由于现有项目已经投产运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无大型噪声设备。且项目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声。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禁止乱扔、远扔。本项目夜间不施工、不运输,因此,施工产地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噪声参照《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执行。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制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场地内设临时收集点,再由运输车辆运至附近市政垃圾收集点(或处置点)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筑垃圾外运、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外运。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破碎、筛分、干磁等工艺会产生工艺粉尘。项目破碎、筛分等产生粉尘的工序均设置在破碎车间。定期向原料产品表面处喷洒水,工艺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原料的运入及产品的外运过程会产生扬尘。项目区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行驶扬尘,使粉尘外排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计算,项目需设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50m范围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建筑(居民点),****基地、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和环境敏感企业(包括食品、药品、电子厂等)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选矿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项目选矿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中一级标准后循环使用,铊参考执行《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近期清掏处置;****工业园****处理厂建成后,经化粪池****工业园****处理厂接****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龙回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屏蔽(如设置单独隔声间、安装吸声材料等,水泵设置隔声罩)、减震(如设备基础设置防震沟、防震垫、设备基础与厂房基础脱开等)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影响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硫酸桶、废弃氢氧化钠包装物、废双氧水桶、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设置一处10m2危险固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铁渣、硫铜矿、钨锡矿、钨锡泥、废包装袋和包装桶、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旧筛、废滤布、白砂。铁渣外售至钢铁冶炼厂,硫铜矿、钨锡矿、钨锡泥外售至冶炼厂,废包装袋和包装桶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选矿,废布袋、废旧筛、废滤布交由生产厂商回收,白砂外售用于建筑材料。

布袋收集粉尘、白砂收集后直接利用。含铁杂质、尾矿袋装暂存,本项目设置一处占地面积2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渗漏。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相关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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