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天然气管道(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影响段)迁改工程

审批
浙江-宁波-宁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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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6月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1 甬台温天然气管道(G15沈海高速公路**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影响段)迁改工程 **省**县梅林街道、前童镇 **** 本工程为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管道2234m,管径 813mm,设计压力6.3 兆帕,材质为L450M直缝埋弧焊钢管。项目总投资4976.18万元, 其中工程建设投资4078.35万元,专项费用897.83万元。 公示期间和公众调查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防腐废气和放空天然气等。 (1)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封闭围挡,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覆盖等措施; (2)焊接烟尘:合理选择焊接作业方式,减少焊接烟尘的排放; (3)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4)防腐废气:直管段及冷弯管全部采用三层PE常温型加强级外防腐层,****工厂预制,仅焊口位置需要进行防腐补口,补口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5)放空天然气通过阀室外的放空系统直接排放(自然冷放空),放空天然气为一次排放,持续时间短。 2、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现场清洗废水、清管废水、试压废水、施工涌渗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现场清洗、清管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后回用; (2)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无法回用的部分委托外****处理厂; (3)施工涌渗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施工期噪声包括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化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4、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土方、施工废料、泥浆、废机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工程不单独设置弃土(渣)场,产生的余方除工程自用外,剩余土方由地方统筹处置,拟用于区域内其他在建工程填筑利用;施工废料除部分回收利用外,不可利用部分委托清运处置;泥浆委托有资质单位固化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以施工期为主。施工期采取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和临时占地面积;管沟采取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回填;施工前对耕作层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保护和利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优先选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管道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范围内禁止种植深根植物,并对无法恢复的森林植被采取相关的补偿措施。 二、营运期 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产生。 [收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2日

联系人:****环境局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4-****5509

通信地址:****中心2楼E2018窗口(宁穿路1901号)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