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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
| 1 | ******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 **市兰江街道、梨洲街道、**街道、**街道、朗霞街道、低塘街道、马渚镇、牟山镇、黄家埠镇、临 山镇、泗门镇、小曹娥镇、梁弄镇等乡镇和**湾围垦区 | **** | 本工程位于**市兰江街道、梨洲街道、**街道、** 街道、朗霞街道、低塘街道、马渚镇、牟山镇、黄家埠镇、临 山镇、泗门镇、小曹娥镇、梁弄镇等乡镇和**湾围垦区。 本项目为**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设计灌溉面积 43.40 万亩,现状灌溉面积 39.46 万亩,结合四明湖灌区水土**实际情况,本次工程在设计水平年,灌区的灌溉面积保持 39.46 万亩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1)水源工程。加固牟山湖岸线 4.1km,****泵站 2 座、加固山塘 4 座等。(2)输配水工程。加固改造输配水渠道 93条,总长约102.03km,其中改造总干渠、分干渠30.54km,改造支渠、分支渠71.49km;**管道36.9km。(3)改造(**)渠系建筑物64座,其中拆**闸9座、**水闸14座,维**闸5座,拆建闸站6座,**闸站4座,拆建泵站2座,拆建农桥12座,**农桥3座, **堰坝9座。(4)**改造巡查道路121.26km;**栏杆1.036km。(5)信息化建设1项。本项目不涉及清淤。 [收起] | 采取网络及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关环保措施。 | 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基坑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或车辆冲洗,不外排;基坑经常性排水量大或雨季无法回用部分外运处置,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Ⅱ类及以上地表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或设置临时厕所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基坑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或车辆冲洗,不外排;基坑经常性排水量大或雨季无法回用部分外运处置,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Ⅱ类及以上地表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或设置临时厕所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八个百分百”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围挡、工地沙土覆盖、主要道路洒水、运输车辆冲洗与密闭等。土方开挖应湿法作业,临时堆场及料场应覆盖或洒水抑尘,确保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合理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入敏感区域应减速、禁鸣,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隔振垫等基础减振降噪措施,****泵站和闸站等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养护,防止故障噪声及突发噪声的发生;工程弃方(土方、泥浆、拆除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消纳处置,表土用于后期场地回填。施工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泵、闸检修含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环卫清运。 [收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2日
联系人:****环境局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4-****5509
通信地址:****中心2楼E2018窗口(宁穿路1901号)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